|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国庆中秋双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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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02 16:25 文章来源:河南省商务厅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政策 |
豫商秩[2009]22号
各省辖市商务局:
今年恰逢建国60周年,又是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局之年,因此,加强国庆、中秋双节市场监管,确保城乡群众节日消费安全,意义重大。为切实做好今年双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
各级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“双节”市场监管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制定工作方案,各级商务稽查队伍、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机构、相关业务科室要按照现行职能配置,明确责任,各负其责,同时要加强协调,密切配合。
二、突出重点,强化监管。
“双节”期间,是城乡群众购买、消费高峰,也是问题易发期,各地应重点加强对生猪屠宰、酒类、糕点、家电产品、零售促销等大类商品和经营行为的监管。生猪屠宰要重点打击私屠滥宰、经营病死有害肉品行为;酒类市场应重点查处无随附单、不备案登记、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经营行为;糕点市场应重点强化对月饼经营中的缺斤短两、以次充好、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行为的整治;家电市场要重点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;零售环节要重点整治虚假促销行为。
三、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双节市场规范有序
各级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商务稽查队伍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,对节日期间的群众举报投诉,要有报必问,有案必查;严格执法程序、手续和裁量标准,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;严格规范执法行为,做到柔性、文明执法,确保双节期间食品安全,确保城乡市场规范有序。
四、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宣传,营造良好执法氛围
各级商务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商务行政执法宣传,使城乡群众熟悉商务行政执法、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职能、范围,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争取群众基础。要曝光一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,做到查处一个案子,教育一批从业人员;整治一个领域,规范一个行业。
五、强化信息沟通,重大事件及时上报
节日期间,各级商务部门要强化监管信息沟通,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,遇有重大事件,要通过12312体系渠道及时向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。未开通12312的地方,应以其他方式及时上报有关情况。
各地双节市场监管情况,请于10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。
联 系 人:石新建 张建春
联系电话:0371—63576007
传 真:0371—63576378
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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